一般公告 交流活動 媒體報導 得獎專利
2010-02-24
[徵才]藝術與科技中心 徵 專任助理一名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各項會議資料彙整與記錄、協助各項展演活動之規劃執行、各項活動之宣傳與媒體聯繫、卓越計畫相關事務辦理、特殊教室借用與排課事宜、活動網站維護與資料更新、一般行政事務辦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 99 年 2 月 22 日
四、聘用期間:自 99 年4 月 1日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待遇: 30,600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畢業以上。
2.專長:
a. 具基本電腦能力,熟MS Office、具WEB 2.0網站維護概念尤佳。
b. 具文書處理、資料蒐集彙整與文字撰寫能力及英文溝通能力。
c. 具活動規劃、執行能力,有展演活動辦理經驗者尤佳。
d. 具行政規劃與人際溝通協調能力。
e. 需富工作熱忱、配合度高、應變能力佳、個性主動積極,需能配合中心活動加班。
f. 其他:備機車駕照,另具平面設計能力專長者,優先考慮。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1.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2.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3.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 於99年 3 月 20 日前Email至 techart.tnua@gmail.com 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科技中心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1.最高學(經)歷
2.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102 林小姐
十一、備註:本案為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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