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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2006屏東半島藝術季數位 短片競賽簡章(1011) 

2006屏東半島藝術季數位 短片競賽簡章

 活動名稱:2006屏東半島藝術季數位短片製作競賽

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 承辦單位: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

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06年11月3日止

 放印日期:2006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 放映地點:於2006半島藝術季活動期間於屏東墾丁大街與網路放映

 報名方式:

· 將報名表、DVD光碟(DV-AVI格式的短片和片頭10秒COLOR BAR)+(網路串流檔案-WMV或FLV等檔案),寄到:

· (1)台北市銅山街11巷6號1樓(信封上請註明2006屏東半島藝術季 短片製作競賽),電話02-2391-9394。

· (2)屏東市大連路69號(信封上請註明2006屏東半島藝術季 短片製作競賽),電話08-7376302。

· 報名表索取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peninsulaarts.deoa.org.tw 。

網址: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 競賽內容:

․短片主題:向社會大眾廣徵有趣的創意、搞笑、改編短片或自訂主題,原則上能以屏東或恆春半島為背景最好。短片類型可以是紀錄片、劇情片、實驗影片、動畫、卡通…等等。

*附註:短片內容請勿影射或含有情色意味

․短片格式:凡以數位媒材方式製作或是以數位設備播放之作品皆可,片長30秒至 3分鐘內,檔案為avi檔。影片語言不拘,若為非中文發音者則需附上中文字幕。

․短片需屬原創性自行拍攝或是改編之作品,參賽者須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參賽者須自行負責,與本單位無關。

 評選方式:

評選:在入圍短片中選出最佳短片獎一名、第二名與第三名另入圍佳作數十名;並於2006年11月6日前由評審選出。

評分配比:創意/改編50%、劇情內容25%、笑點25%

獎勵方法:

最佳短片獎: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15,000元(含稅)

最佳導演獎: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10,000元(含稅)

最佳人氣獎: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5,000元(含稅)

入圍佳作數十名:頒發獎狀乙張

 注意事項:所有入圍與得獎作品將於2006年屏東半島藝術季期間於墾丁大街或是網路上公開放映,導演(藝術家)不得異議,並同意於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進行與活動相關之公關活動的文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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