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 稱:助理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級)
二、工作項目:
規劃執行科技藝術專題研究計畫、統籌科技藝術展演計畫、校內行政事務辦理及其他交辦
事項。
三、公告日期:104年4月21日起至104年5月17日止。
四、聘用期間:預計自104 年8月1日起聘。
五、待遇:依相關規定支給,享公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二)或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四年以
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三)專長:
1. 具專案計畫撰寫、研提能力,或具大型活動規劃與企畫能力。
2. 具英文溝通與聽說讀寫能力。
3. 熟悉科技藝術領域。
4. 具互動控制程式設計、或多媒體製作經驗者尤佳。
(四)其他:
1. 個性主動積極、富工作熱忱與應變能力、善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中心活動加
班。
2. 其他:備汽、機車駕照。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試聘規定:
1. 新聘助理研究員應經試聘2年,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2. 於到職日起二年內必須經試聘考核(須獨立完成計畫案或合作案提案至少2案通過
)通過後始繼續聘任。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一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 於104年05月17日下午5點前Email
至 cat.tnua@gmail.com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藝術與科技中心收(以郵戳
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在職或離職證明正本。
(四)個人履歷表 (含中英文自傳、近三個月照片) 。
(五)推薦信至少一封,並提供聯絡方式。
(六)重要成果或專門著作。
(七)曾參與專案計畫、展演活動規劃執行之案例資料或實務經驗證明。
以上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102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