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藝術與科技中心 徵助教一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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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徵才]藝術與科技中心 徵助教一名

一、職 稱:助教

二、工作項目:

跨領域藝術、科技藝術、新媒體藝術展演技術執行。
科技藝術、新媒體藝術作品維護管理。
專業劇場設備維護管理。
電腦軟硬體維護與障礙排除。
一般行政事務辦理及其他支援事項。
三、公告日期:114年8月6日起至114年8月17日止

四、聘用日期:聘任程序完成後起聘(預計114年9月)

五、待遇:依相關規定支給,享公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碩士畢業具6年以上或大學畢業具10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專長:

具跨領域藝術、科技藝術、新媒體藝術展演技術執行經驗。
具科技藝術、新媒體藝術作品維護管理經驗。
具專業劇場設備維護管理經驗。
熟Windows、MAC OS作業系統操作、電腦軟硬體障礙排除能力。
熟HTML、CSS程式語言、QLab、Max/MSP、Processing、Arduino等互動軟體編寫能力尤佳。
具高空作業車操作人員證照、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照者佳。
(三)其他:個性主動積極、富工作熱忱、抗壓與應變能力、善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中心活動調整上班時間。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試聘規定:新聘助教應經試聘2年,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一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助教」, 於114年8月17日下午5點前Email至 cat.tnua@gmail.com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藝術與科技中心收(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履歷表含自傳。

(三)相關工作經歷或實務案例證明。

(四)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102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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