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藝術與科技中心徵專任助理一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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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徵才]藝術與科技中心徵專任助理一名 

一、職 稱:專任助理(視覺設計)

二、工作項目:

中心各項文宣品平面設計、活動網站規劃製作、互動式介面圖像設計、互動腳本規劃製作、影像拍攝製作、一般行政事務辦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 99 年8月 12 日

四、聘用期間:自 99 年8 月 26日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待遇: 30,600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畢業以上。

2.專長:

a. 具基本電腦及網路能力,及WEB 2.0網站維護概念。

b. 具平面設計、網頁設計製作、互動式多媒體設計、影像拍攝製作經驗。

c. 熟MS Office操作、Adobe 繪圖排版軟體、Flash 動畫軟體、影片剪輯及特效軟體。

d. 具文書處理、資料蒐集彙整能力。

e. 擅長行政規劃與人際溝通協調。

3.其他:

a. 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b. 富工作熱忱、配合度高、應變能力佳、個性主動積極,需能配合中心活動加班。

c. 備交通工具與機車駕照,熟Action Script者尤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1.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2.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3.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99年 8月 31 日前Email至techart.tnua@gmail.com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科技中心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1.最高學(經)歷

2.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102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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